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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备选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量:

为进一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不断强化科技评审专家库建设,多渠道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提升备选专家质量,为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现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一线从事科研和运营管理的各类人才,常年征集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备选专家。具体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现代时尚、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新能源、安全节能环保、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海洋产业等(具体方向详见附件1)。

(二)未来产业。合成生物、区块链、细胞与基因、空天技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深地深海、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具体方向详见附件2)。

二、征集条件

(一)研究开发专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2.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完成人);

3.在重要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科研人员,或者在海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任职,或者海内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高被引”科学家;

4.其他具有相同层次的人员。

(二)产业管理专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科技型上市企业、专精特新等创新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及其创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3)熟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政策,且从事财税工作满8年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者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5)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6)证券、基金、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首席分析师。

三、征集方式

鼓励各单位积极动员、推荐国内外院士,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和科学工程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领军人物,学科建设带头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带头人,头部企业科研管理负责人和产业技术联盟带头人等入库。同时,我们欢迎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自荐申请成为备选专家。

申请人应当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四、征集程序

(一)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页面右侧点击“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查看入库指引,按照指引填报入库登记表,申请加入重大项目专家库。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入库登记表后,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备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注册地为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管理员,凭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未注册的,申请人应当通知所在单位尽快注册管理员账号,完成单位审核。

单位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由我委直接审批入库。

(三)入库审批。我委按照入库条件和规定程序,常年审核、定期审批,不断充实、优化重大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各申请人在征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755-86724972、86576461

特此通知。

附件:

1.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领域重点方向

2.未来产业征集领域重点方向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9号R4大楼B205室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兴路11号综合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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